民用曙暮光是太陽已在地平線以下、但不超過 6° 的時段。傍晚的民用暮光從日落持續到民用暮光結束;早晨的民用曙光則從民用曙光開始持續到日出。這時通常還夠亮,不開燈也能在戶外工作,也是許多航空規則定義夜間的分界。

三種曙暮光

NOAA 太陽詞彙表依太陽在地平線下的深度來定義各種曙暮光:

曙暮光太陽在地平線下晴天時的樣子
民用0°~6°不用照明也能在戶外工作;最亮的星星和行星開始出現
航海6°~12°在海上仍看得到水平線,但大多數工作需要照明
天文12°~18°天空幾乎全暗;暗淡的天體仍被殘光掩蓋

雲、煙霧和地形都會讓天色比這些數字所示更暗。這些定義描述的是太陽的位置,不是你所在之處的亮度。

民用曙暮光持續多久

在赤道附近,太陽以較陡的角度落下;離赤道越遠,角度越平緩,所以高緯度地區的曙暮光持續得比較久。2026 年的計算值:

地點3 月 20 日6 月 21 日12 月 21 日
基多(南緯 0.2°)21 分23 分23 分
紐約(北緯 40.7°)27 分33 分31 分
柏林(北緯 52.5°)34 分50 分42 分
愛丁堡(北緯 56.0°)37 分62 分47 分
費爾班克斯(北緯 64.8°)49 分整夜86 分

在費爾班克斯,夏至前後太陽始終不會沉到地平線下 6°,所以傍晚的民用暮光會直接接上早晨的民用曙光。以「民用暮光結束」為起點的規則,在這些夜晚並不適用。

航空中的民用曙暮光

在美國,14 CFR 1.1 將夜間定義為傍晚民用暮光結束到早晨民用曙光開始之間的時間,依 Air Almanac 公布的時間換算成當地時間。在歐盟,歐洲標準化空中規則(執行規則(EU)第 923/2012 號)也以相同的分界定義夜間:太陽中心位於地平線下 6° 時,民用曙暮光結束或開始。部分規則允許各國主管機關另訂時段。

並非所有規則都使用這個分界。FAA 在 14 CFR 61.57(b) 中的夜間近期經驗要求,計算的是日落後一小時到日出前一小時之間的起降。規劃飛行或填寫飛行紀錄時,請確認相關規則採用哪一種定義。做運作上的決定時,請以官方出版品或飛航規劃工具為準;App 只是規劃的輔助。

如果你飛越某個區域,曙暮光時間會隨經度與緯度而變。南北相距幾百公里的兩座機場,可能相差許多分鐘。

騎車、跑步與戶外工作

道路燈光的規定通常以日出、日落或與其相隔的固定時間為準,而不是民用曙暮光。請確認你騎車地區的規定。即便如此,民用暮光結束仍是實用的個人界線:在那之後,駕駛主要是靠你的燈和反光裝置看見你。

對於工地、農務或野外調查等戶外工作,民用暮光結束是需要自然光的工作的實際收工時間。陰天時,請計畫提早完成。

在 SolarWatch 查詢

  1. 加入「曙暮光」方塊,查看所選地點和日期早晚的民用、航海與天文曙暮光。
  2. 加入「剩餘光照」,倒數到民用暮光結束。結束後,它會顯示天已經黑了,以及下一次天亮的時間。
  3. 加入「經典太陽數據」,以表格列出當天所有太陽時刻。點一下表格,可在時鐘時間和剩餘時間之間切換。
  4. 把需要的每個地點,例如常駐機場和常去的目的地,儲存為最愛,再點一下日期查看未來的某一天。
  5. 為民用曙光開始或民用暮光結束設定太陽鬧鐘(Gold),需要準備時間的話可加上時間差。
SolarWatch 的曙暮光方塊,列出民用、航海與天文曙暮光
SolarWatch 的曙暮光方塊,列出民用、航海與天文曙暮光

曙暮光 · 剩餘光照 · 經典太陽數據。連結的 App 指南為英文版。另請參閱〈如何依日常作息設定日出與日落鬧鐘〉。